西藏中國致公黨委員會
提出了“鋤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動綱領,以保護華僑的生命安全和正當的生活工作權益,在經濟上互助互扶。
中國致公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愛國統一戰線中的民主黨派之一,
辛亥革命后,革命果實被軍閥所掠奪,海外華僑的地位沒有得到應有的改善。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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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制度
基層組織的領導機構是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或支部黨員大會。各級委員會向同級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負責中國致公黨西藏委員會并報告工作。
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要問題。地方各級組織召開代表會議應報上一級委員會批準。
同一職務一般可以連選連任兩屆,最多不得超過三屆,在任期中可以根據任職年齡界限、工作需要、本人意愿等情況進行調整。
組織發展應堅持以歸僑、僑眷中的中上層人士和其他有海外關系的代表性人士為主,以大中城市為主和以有一定代表性人士為主,注重政治素質,發展與鞏固相結合,有計劃地穩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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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處
提出本黨市委委員、常委的擬任人選;
提出全國和市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其他有關人選的建議;
組織處主要承擔的任務是貫徹執行本黨中央組織發展的方針、原則;
承辦信訪工作,承辦監督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和上級交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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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負責中國致公黨西藏委員會綜合性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
協調各處室辦理全局性工作,承辦上級交予的其他事項。
承擔機關行政事務,負責中國致公黨西藏委員會省委對內外的聯系接待;
會議文件和重要文稿的起草,文秘、檔案、收發、會務、信息、財務、固定資產、車輛、安全保衛、計劃生育、督查督辦、精神文明建設、八個專門工作委員會工作和其他行政管理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