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安監局
負責組織起草山東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職責范圍內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山東安監局全稱即為山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監督考核并通報山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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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負責山東機關綜合協調及重大事項的督辦工作,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
負責文電、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宣傳、保衛、會務及財務、后勤、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等工作。
負責辦公室機關并指導安監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負責組織辦公室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黨務、離退休人員管理以及外事、統戰、僑務、計劃生育、機關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和工會、共青團、婦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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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指導、協調和監督山東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實施非煤礦礦山重大危險源監控。
依法監督檢查山東非煤礦礦山、冶金、有色、機械、建材、汽車、輕工、電子、橡膠、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
組織對山東內生產經營單位、非煤礦礦山企業“三同時”的審查、檢查工作。
參與山東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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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督管理三處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在職山東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承擔山東相關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
組織查處山東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負責在山東內對有關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