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政府金融辦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關于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金融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并組織實施。
承辦內蒙古委、內蒙古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指導金融改革創新,指導協調內蒙古區域金融中心和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金融功能區等建設工作;負責金融招商工作,負責引進國內外金融機構和金融配套服務機構的工作。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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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發展處
指導、協調設立內蒙古金融控股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
承擔內蒙古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的責任。培育發展保險市場。
管理和服務內蒙古地方保險業金融機構。牽頭開展保險綜合改革創新試點。
擬訂內蒙古農業政策性保險實施方案并協調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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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與規劃處
指導市屬金融機構改革與創新,指導、協調內蒙古區域金融中心和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金融功能區等建設工作。
起草內蒙古地方性金融法規、規章草案和金融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擬訂內蒙古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計劃。
研究分析內蒙古地方金融形勢、金融運行情況,起草重要文稿。編制內蒙古金融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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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處
培育、發展內蒙古多層次資本市場,監管產權交易、股權投資、柜臺交易市場等區域性金融市場。
指導、協調內蒙古企業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資和并購重組。
促進內蒙古上市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產質量。
指導內蒙古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托管、轉讓、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