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
承辦保亭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保亭縣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保亭縣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
依法履行保亭縣宗教事務管理職責,負責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督促檢查、宣傳教育工作,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系和諧。
下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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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機構編制處
審核縣(市、區)相當于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的機構規格。審核縣(市、區)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類別和編制。
負責擬訂保亭縣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
參與保亭縣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報批工作。
指導協調保亭縣事業單位分類和機構改革工作,協同市直有關部門推進各類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分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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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檢查處
監督檢查保亭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總量控制工作的執行情況。
負責保亭縣機構編制管理的監督檢查和評估工作。
指導協調保亭縣財政統發工資有關工作。
對黨和國家、省機構編制管理方針、政策,保亭縣機關事業單位“三定”規定以及機構編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機構編制違規違紀問題進行查處、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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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處
組織辦理保亭縣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
協助保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領導組織和協調日常工作。
負責辦保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退休人員服務管理以及黨群、紀檢、監察等工作。
負責保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宣傳、信息、保密保衛、后勤接待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